2009年3月17日和1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法第三次修改宣講會先后在江蘇省南京市和廣東省廣州市召開。來自江蘇、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省、直轄市的360多名代表,以及來自廣東、廣西、福建、湖南、海南等省、自治區的280多名代表分別參加了兩次宣講會。其中,南京宣講會由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承辦,廣州宣講會由廣東省知識產權局承辦。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該決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修改后的專利法得到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從3月17日開始分別在南京、廣州、西安、洛陽、成都、沈陽等地舉辦專利法第三次修改宣講會,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知識產權局,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代理機構、法院等宣講專利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和目的以及修改的主要內容。
在南京和廣州進行宣講的宣講團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尹新天司長帶隊,成員包括來自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的工作人員。宣講首先回顧了我國專利法制定和修改的歷史,接著介紹了專利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和目的,隨后重點就總則、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的申請、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專利權的保護等章節的修改做了逐條詳細解釋,還回答了與會代表提出的相關問題。會后,代表們紛紛表示,宣講團對專利法第三次修改涉及的各條款的修改目的、核心內容、適用要點等深入淺出地分析、解釋,幫助大家及時、準確地學習、理解新專利法,有利于修改后專利法的正確、順利地貫徹執行,實現專利法修改的初衷,促進專利事業的長遠發展,推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有效實施。(條法司胡安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