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
為貫徹落實2014年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精神,按照《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評定管理辦法》(國知發管字〔2012〕84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深化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工作內涵,突出重點、規范程序、健全機制,現就做好2014年試點示范園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幾項重點工作
試點示范園區應圍繞提升知識產權質量和效益、促進創新成果資本化和產業化、提高市場主體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深化知識產權工作內涵,抓好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探索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
2013年,我局啟動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確定一批條件具備、理念到位、措施有力、工作扎實的產業集聚區為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以下簡稱“實驗區”),探索建立專利分析與產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專利運用對產業運行效益高度支撐的產業發展新模式。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是提升產業創新驅動發展能力的內在要求,是園區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有效舉措。
納入實驗區序列的試點示范園區繼續加快推進實驗區建設的各項工作;其它試點示范園區要以長春培訓班為契機,深刻領會工程內涵,參照《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工作手冊》,在有關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省局)的指導下,結合園區實際,探索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推進產業專利運用工作。
(二)貫徹落實提升專利申請質量意見
2013年12月,我局出臺了《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從提高認識、優化導向、強化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對全國專利申請質量提升工作提出了全面的指導意見。試點示范園區創新主體集聚,專利申請數量持續快速增長,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對提高園區創新成果專利保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各試點示范園區應認真學習領會《若干意見》精神,不斷提升創新主體專利信息利用和專利挖掘設計能力,進一步調整完善園區專利資助和獎勵政策,突出專利獎勵政策的質量導向,優化園區專利評價工作導向。原則上各示范園區應于年內完成專利資助獎勵政策調整工作,并將調整后的政策及時報專利管理司備案,已符合《若干意見》精神的,可直接報送現行政策;各試點園區應根據自身實際,自行調整專利資助獎勵政策,并將現行政策和調整計劃報專利管理司備案。
(三)扎實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貫標工作
2013年3月,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正式實施,隨后我局印發了《關于啟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準推行工作的通知》,對全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貫標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貫標工作是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基礎,是園區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綜合能力的重要手段。
各試點示范園區應以煙臺園區貫標培訓班為契機,選取園區重點產業和骨干企業,引進或培育貫標輔導服務機構,加強園區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扎實推進園區企業貫標工作。每個示范園區應引進或扶持成立至少1家能夠提供貫標輔導服務的機構,出臺促進企業貫標工作的引導政策,引導支持10家以上企業完成達標工作;每個試點園區應引導支持5家以上企業完成達標工作。
(四)積極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我局會同有關部委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關于商業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并與銀行及保險公司在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領域展開合作。以專利質押融資和專利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是實現知識產權價值、提升知識產權效益的重要途徑,對于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各示范園區應研究出臺促進專利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等政策措施,加強部門協作和政金合作,充分發揮園區投融資平臺作用,強化對企業的指導和服務,積極開展各項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各試點園區應積極探索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工作,有計劃分階段逐步推進。
二、做好有關工作銜接
為加強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管理,規范程序、健全機制,提高管理效率和精細化水平,各省局和各試點示范園區應做好有關工作銜接。
(一)試點園區申報工作及示范園區評定工作
1.試點園區申報。各省局應嚴格按照《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申報條件和第六條規定的申報程序,做好試點園區申報的審核推薦工作,具體包括:一是做好申報條件相關證明文件的審核工作;二是做實方案論證程序,指導園區做好初步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三是規范行文,報送初步工作方案向專利管理司行文,提出申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文。
2.示范園區評定。我局擬于9月份啟動2014年示范園區申報工作。示范園區的申報范圍為示范培育期滿1年的園區及原示范創建園區。請有關省局指導符合條件的園區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其它具體事項將另行通知。
(二)試點園區驗收工作及示范園區培育工作
1.試點園區驗收工作。2014年,我局繼續委托有關省局對轄區內年底試點期滿的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僅國家知識產權創意產業試點園區1家)進行考核驗收,驗收方式、驗收內容和工作要求參照《關于做好2013年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相關工作的通知》執行(專家評審意見表及考核指標打分表見附件1、2)。尚未上報2013年試點園區考核驗收材料的省局,應于4月10日前按要求報送專利管理司。
2.示范園區培育工作。對所有通過試點園區考核驗收并自愿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培育工作的園區,各有關省局應組織做好示范培育工作,指導園區及時制定示范培育工作方案,并報送專利管理司備案。示范培育期不少于1年,培育工作未完成的園區不得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
(三)相關文件及材料報送
1.制定新批示范園區工作規劃。1月份,我局新確定一批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按照《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各有關省局應會同園區管委會,根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工作規劃要求》,制定3年期工作規劃,并于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專利管理司。
2.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及計劃。按照《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各有關省局應及時組織示范園區報送2013年工作總結和2014年工作計劃,組織試點示范園區填寫《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2013年度信息統計表》(詳見附件3),并于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專利管理司(統計表同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聯系人)。
本通知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www.sipo.gov.cn)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
1.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驗收專家評審意見表
2.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考核指標打分表
3.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2013年度信息統計表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
2014年3月11日
聯系人:專利管理司綜合處王琦 饒波華
電 話:010-62083421 62085316
傳 真:010-62083094
郵 箱:zhuanlidaohang@126.com
附件1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考核驗收專家組評審意見表.doc 附件2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考核指標打分表.doc 附件3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2013年度信息統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