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編號:4W105696
專利權人: 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無效宣告請求人:戴錦良
專利號:201110029600.7
發明名稱:含有纈沙坦和NEP抑制劑的藥物組合物
審查決定號:34432(審查決定瀏覽)
審查結論:全部無效
合議組成員:董海鵬(主審)、李瑛琦(組長)、葛永奇,劉洪尊,董麗雯(參審員)
【案情介紹】
請求人戴錦良就專利權人諾華公司的第201110029600.7號發明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涉案專利保護一種包含沙庫巴曲和纈沙坦的藥物組合物,諾華公司在本專利基礎上開發了 “沙庫巴曲纈沙坦鈉片”,商品名為諾欣妥(Entresto?)。諾欣妥于2015年7月在美國獲得FDA批準上市,2017年07月獲批進入中國市場。據報道,歐洲和美國心衰指南已將諾欣妥列為治療射血分數降低的慢性心衰的一類推薦用藥。
專利復審委員會成立五人合議組對其進行了公開審理,作出第34432號無效宣告請求決定,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本案涵蓋了醫藥領域無效宣告請求案件的常見理由,爭議焦點涉及已知藥物的“聯合用藥”是否具有創造性,以及申請日后補充提交的實驗數據能否用以證明發明的技術效果等多個醫藥領域專利審查的難點問題。
【典型意義】
本案決定解析了聯合用藥原則對藥物組合使用是否存在技術啟示,以及能否用申請日后補充的實驗數據來證明發明技術效果的判斷方法。同時啟發創新主體,在撰寫申請文件時應當高度重視專利制度中的“公開換保護”原則。
【決定要旨】
該案涉及兩大焦點問題--應如何認定聯合用藥原則對藥物組合使用的技術啟示以及申請日后補充的實驗數據,決定中進行深度解讀,詮釋了相關的判斷思路和審查原則。
案件三:“含有纈沙坦和NEP抑制劑的藥物組合物”發明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