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函管字〔2018〕866號
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寧波市、廣州市、深圳市、濰坊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根據《知識產權區域布局試點工作管理辦法》(國知辦發協字〔2016〕1號)和《知識產權區域布局試點工作方案》(國知辦函協字〔2015〕341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知識產權區域布局第一批試點將于2018年底試點期滿,國家知識產權局擬組織開展第一批試點驗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的知識產權區域布局第一批試點地區,即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浙江省寧波市、山東省濰坊市、廣東省廣州市和深圳市。
二、驗收內容
國家知識產權局《工作方案》落實情況及各試點地區本地試點方案各項任務完成情況。
三、驗收程序
(一)地方自查。各試點地區按知識產權區域布局試點工作驗收細則(見附件1)進行自查,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提交自查報告及相關材料(見附件2)。
(二)現場驗收。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成立評估驗收工作組,赴試點地區進行現場驗收。現場驗收時間計劃為2018年12月—2019年1月。
(三)形成報告。第三方機構在查閱梳理各試點地區自查報告及相關材料的基礎上,吸納專家意見,形成驗收報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
四、其他事項
(一)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報第一批試點驗收結果,并組織推廣試點工作成果。
(二)各試點地區在開展總結驗收工作過程中,要注重提煉有益經驗,總結特色做法,利用多種平臺廣泛開展宣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聯系人及電話: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姬翔 62086705郵箱:jixiang@s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