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2020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開放日活動中正式發布。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激發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專利復審和無效宣告作為行政授權和確權程序,是知識產權保護全鏈條中的重要環節,對專利權的保護產生直接影響,一直倍受社會關注。國家知識產權局每年從所審理的復審無效案件中,評選出具有一定典型意義的案件作為年度十大案件進行發布。年度十大案件的發布有助于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對宣傳專利保護制度、激勵創新以及維護公共利益均帶來積極影響。
2020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是:
1.名稱為“β-阻斷劑在制備用于治療血管瘤藥物中的用途”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在修改的基礎上維持有效。本案是藥品新用途發明的典型案例,對于“老藥新用”類發明的創造性評判具有示范作用。
2.名稱為“使用DC電源的分布式功率收集系統”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宣告無效。該專利涉及光伏領域,決定強調,對技術術語的理解應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以專利的公開內容和本領域通常含義為基礎,避免對技術術語的過度解釋。
3.名稱為“板材上下料裝置及手機玻璃加工中心”的實用新型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維持有效。本案審理突出了在進行創造性評價時,應當從現有技術“整體”考察是否存在技術啟示,不能將現有技術進行簡單的拼湊。
4.名稱為“一種驅動液態鏡頭的音圈馬達及其鏡頭組”的實用新型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在修改的基礎上維持有效。該專利涉及液態鏡頭,決定認為,新穎性審查應當注重技術方案的整體性,準確把握技術方案的實質。
5.名稱為“無線通信系統”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宣告無效。本案詮釋了專利無效程序中對權利要求修改審查標準的適用。
6.名稱為“用于移動通信設備的圖形用戶界面”的外觀設計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部分無效。本案審理涉及對圖形用戶界面保護范圍的確定,決定強調,對其界面視圖和交互方式的確定,需結合圖片和簡要說明作準確判斷。
7.名稱為“丁苯酞環糊精或環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維持有效。本案對已知化合物的改進型發明如何評價其創造性具有借鑒意義,決定強調,挖掘實驗數據背后反映的技術信息,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恰當認定實驗數據所體現的技術貢獻。
8.名稱為“一種移動電源的租借方法、系統及租借終端”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維持有效。本案是新領域新業態專利審查的典型案例,決定強調,在評價商業方法類發明是否具備創造性時,需考慮技術特征與非技術特征的相互作用。
9. 名稱為“平針針織機”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維持有效。本案對如何準確理解特定技術術語的含義提供了審查思路,明確了涉案專利的“內部證據”在準確理解技術術語時所起的作用。
10. 名稱為“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領域中的應用”的發明專利無效案,審理結論是在修改的基礎上維持有效。本案對評判化合物的創造性具有示范作用,決定強調,應當在考察構效關系的基礎上判斷現有技術是否給出結構改造的技術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