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審和無效審理部第十一次重大案件公開審理宣傳報道活動將于5月下旬進行。該案涉及一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號為BS.165007265,布圖設計名稱為“KX11(4G高頻段功率放大器芯片布圖)”,專有權人為深圳飛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飛驤),撤銷意見提出人為北京昂瑞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昂瑞微)。
深圳飛驤曾在深圳中院針對北京昂瑞微提起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侵權訴訟,主張北京昂瑞微停止制造、銷售侵權產品,在業界引起了廣泛關注。北京昂瑞微針對深圳飛驤的上述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向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出撤銷請求。
涉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具體涉及在一種4G高頻段功率放大器芯片布圖,該芯片是射頻功率放大器前端芯片中的核心芯片,該案的審查結果可能會對手機射頻芯片技術和市場,以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案件的審查標準產生影響。該案件具有證據形式復雜多樣、獨創性判斷標準復雜、爭議焦點多等特點,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成立五人合議組進行審理,合議組成員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法律專家擔任,在明晰了布圖設計的保護范圍及證據的公開內容、厘清了各項撤銷理由與證據的對應關系、并針對專有權人和撤銷意見提出人的意見進行討論的基礎上,確定了案件審理思路以及調查重點,為后續口頭審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復審無效部 熊潔/撰稿 劉喆/攝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