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我們應該思考,如何讓科技促進產業發展,讓社會資金反哺科技創新。”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所長劉中民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我國存在科技與產業‘兩張皮’的現象。一方面,科技創新成果形成之前研究經費普遍不足;另一方面,有限的科研經費做出的科技成果不接地氣、難以轉化。”劉中民表示。
在劉中民看來,對于面向市場的研究,其早期研究經費應該更多地由社會資金支持,公益性研究或純基礎類研究才應完全由政府資金支持。但是,當下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債權融資多集中在研發過程末期和科技成果轉化及應用階段,社會資本在相關規定尚不完善的大環境下,更傾向于支持已確權并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科研成果和相關產品。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研究只要有進展,就應該能體現出價值。”劉中民認為,可以參考科技成果鑒定過程,在小試、中試等階段均由第三方給出公允評價,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并定期公開資金用途,解決面向應用類科研的研究經費問題。
經過思考,劉中民提交了關于探索科技成果證券化,促進社會資本向科研投入的提案。他建議,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證券化交易平臺,引導社會資金介入科技創新全過程。以份額化的科技成果作為交易標的物,能夠將簡單的“買賣雙方”關系,變成多方共同參與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交易平臺應包括科學技術評級、信用增信、發行、托管銀行等機構,全鏈條支撐技術研發方、投資方、產業實施方等充分接洽,降低投資參與門檻,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規避重大風險,合理分擔不確定風險,健全相關金融優惠與補償機制。
劉中民表示,科技成果的評價是科技成果份額化交易的基礎。科學技術本身具有較大的未來收益不穩定性,國家有必要引導金融資金通過證券化介入,推動建立一套規范和完善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嚴把第三方評估,即:篩選出有明確適用背景和應用前景的科學技術,并科學評估該技術在研發過程及產業化過程中的風險與價值。
“這是我作為科技工作者提出的建議,其利弊還有待綜合性分析研判,其中還要落實好資產證券化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強誠信建設,讓資金切實投入科技創新。”劉中民說。(記者 吳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