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創新發展的基本制度,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副主席、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提交了多件提案,呼吁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中共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這是我們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激發創新活力的一項關鍵舉措?!焙沃久舯硎?,經過40多年的努力,我國已經建立與國際通行做法相一致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體系,走過了西方國家幾百年的發展歷程,取得了歷史性成就。
“新時代十年,我國知識產權大國地位牢固確立,有效支撐創新型國家建設。民法典確立知識產權制度基本原則,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完成新一輪修改,建立了國際上最高標準的懲罰性賠償制度,侵犯知識產權賠償低問題徹底轉變。”何志敏表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有效維護產業安全和企業正當權益,必須將知識產權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的知識產權制度保障。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系統性仍有待加強,優勢傳統領域和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還有待完善,知識產權領域專門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短板。”何志敏認為,知識產權法律體系要適應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必須有一部綜合性法律作為統領。他建議加快立法研究進度,早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統領性知識產權基礎性上位法。
具體到知識產權領域專門法的完善,何志敏介紹,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已形成商標法全面修改草案并完成公開征求意見,獲得了有關部門、產業界、法律專家等的廣泛認同。在地理標志立法方面,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已經形成地理標志條例(草案),即將公開征求意見。
數據產權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是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有力保障,更是激勵數字經濟持續創新的關鍵因素。然而當下,我國法律尚未對數據產權作出明確規定,數據產權制度的缺失成為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的重大掣肘。對此,何志敏提出,應盡快厘清數據知識產權所有權的界限,明確保護客體范圍、授權確權程序,從而建立適應數字經濟發展需要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具體來說,應賦予數據生產者一系列數據權利,激勵數據收集、加工、使用和流通。同時,建立第三方強制許可和合理使用制度,以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何志敏還建議,在管理層面,應建立賦權性的數據登記公示制度,降低各方確權、用權和維權成本,推動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
“我們要將堅持人民至上的根本要求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體現在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建設和法律實施的全過程中,既要突出知識產權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也要彰顯知識產權驅動創新發展的引領作用。”何志敏說。(記者 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