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發辦字〔2024〕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現將《商標業務受理窗口運行管理工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有序組織開展運行管理工作。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