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六四七號
為履行我國加入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有關規定,現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于2024年9月30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31件標志納入官方標志保護。
特此公告。
附件:1.納入官方標志保護的2件徽章、官方檢驗印章等國家徽記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5年9月29日
當前位置:首頁 |
|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六四七號
為履行我國加入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有關規定,現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于2024年9月30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31件標志納入官方標志保護。
特此公告。
附件:1.納入官方標志保護的2件徽章、官方檢驗印章等國家徽記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