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XX
內容:
母案授權后已繳費并領證,但是距離下發授權通知兩個月期限尚未到期,可以遞交分案嗎?
回復:
王XX同志:
您好:
申請人最遲應當在收到專利局對原申請作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期限(即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之前提出分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