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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宣硯、潮州木雕等2個產品予以地理標志產品認定的公告(第658號)
發(fā)布時間: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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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六五八號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5年10月13日發(fā)布第六四九號公告,對宣硯、潮州木雕等產品予以初步認定,公告期滿無異議。 自2025年12月14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上述2個產品予以地理標志產品認定,并實施保護。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5年12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