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六五八號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5年10月13日發布第六四九號公告,對宣硯、潮州木雕等產品予以初步認定,公告期滿無異議。
自2025年12月14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上述2個產品予以地理標志產品認定,并實施保護。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