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發布關于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依照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旨在加強對違法違規使用商標行為的管理,引導全社會尊重和正確行使商標專用權,促進公平競爭,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重點關注使用帶有欺騙性等禁用的未注冊商標,包括使用含“專供”“特供”“極品”“國”等內容的未注冊商標;使用含“富硒”“有機”“零添加”“100%”等內容的未注冊商標,且所標示商品的實際屬性與該內容不符;使用含地名、年份或者“手工”“手打”等內容的未注冊商標等行為。重點關注欺騙性使用注冊商標行為,包括將注冊商標與商品名稱、廣告宣傳用語、商品包裝裝潢等搭配使用;自行改變注冊事項導致公眾對商品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或者為攀附他人商標而自行改變的行為。除以上兩類外,其他重點關注的五類違法違規行為還包括冒充注冊商標使用、應當使用而未使用注冊商標、商業活動中突出使用“馳名商標”字樣,違規使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以及商標代理機構違法代理。
通知還就健全工作機制、開展重點摸排、及時處置線索等工作措施作出了具體安排。通知要求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加強商標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綜合研判本地區實際情況,加強工作統籌協作,構建合法合規使用商標的良好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姜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