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推動專利工作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浙江省知識產權局聯合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于近日印發《浙江省專利申請前評估工作指南》,系統構建覆蓋多主體、分類施策的專利申請前評估機制。
一是明確階段目標,分步推進全面覆蓋。確立“兩步走”實施路徑:2026年底前,實現省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評估機制全覆蓋,推動本省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技計劃項目全面落地實施評估;2027年底前,實現全省相關主體利用財政性資金的科技項目評估實施率達到100%,構建起系統完備的源頭質量管控體系。二是規范評估機制,突出質量效益導向。圍繞法律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三大維度,細化設置可專利性、技術領先性、市場前景等7項二級指標,實行“A、B、C”三檔評級,形成“積極申請”“建議申請”等四類結論,并建立二次評估機制保障合理訴求。針對不同類型項目實行差異化流程:一般項目采用“項目組自評估+單位備案”模式,重大項目實行“專家組評估+嚴格備案”模式,確保評估工作既專業高效又切合實際。三是強化部門協同,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知識產權部門將評估結果作為專利快速預審、優先審查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教育、科技、衛生健康部門將評估納入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管理和驗收核心環節。各申請主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將評估融入科技項目、團隊及個人績效評價體系,摒棄“唯專利數量”導向,可根據需要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相關費用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形成“部門協同、主體落實、多方參與”的工作格局。(浙江)